各党支部:
为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学习教育,做好师德师风执纪执法问责“下半篇文章”,根据湖南省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知精神,现就机关第四党总支各支部组织学习《湖南省师德师风教育读本》和《典型案例警示录》作如下要求:
一、工作要求
1.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,以集中学习、组织生活会等形式,迅速组织学习 10 月份重点学习内容《读本》和《警示录》。
2.根据“自查从宽,被查从严”的原则,各党支部开展师德师风问题大检查、大整治。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对照检查,进行自我剖析,吸取深刻教训。每个教职员工都要进行师德师风问题自我检查,学院和个人都要填报《师德师风问题自我检查登记表》。(完成时间:10月30日前)
3.推选优秀教职工典型。总支将通过多种形式选树先进典型并进行广泛宣传,营造争做优秀教职工的良好氛围。
4.要结合学习《读本》和《警示录》开展警示教育,以案明纪、以案释法、以案促治,全面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。每一位教职员工通过集体学习、个人自学、专题讨论等方式,撰写一篇《学习心得》,总支支委全体成员对每一份《学习心得》要认真阅读和点评,对态度不端正、认识不深刻的要进行谈心谈话,帮助提高。(完成时间:10月30日前)
二、其他要求
1.请各支部在于 10 月 28日下午3点前完成集中学习《湖南省师德师风教育读本》和《典型案例警示录》。
2.严守工作纪律。《警示录》使用范围,除用于学习教育外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《警示录》外传。对运用和管理《警示录》不当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,一经发现,严肃追责。
3.各党支部将电子版学习教育心得报送于 10 月30日前报总支支委龙彦名老师处。
联系人:龙彦名,电子邮箱:513357669@qq.com。
机关第四党总支
2021年10月27日